| 江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成立于1986年12月,1989年5月对外改称江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处级编制。全市现有12个交警大队,62个中队(其中市局直属大队7个,中队25个)。市交管局下设政工科,行秘科,交管科,宣传科,技术科,车管所,机动巡逻大队,蓬江交警大队,江海交警大队,高速交警一、二、三大队、侦查大队等13个正科级单位。同时,负责对下辖台山、开平、恩平、鹤山、新会等四市一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业务指导。 江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主要职能是依法负责对全市城乡道路和高速公路交通的管理。包括交通指挥、交通警卫,维护公路交通治安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及对道路上治安、刑事案件的前期处置;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提出对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机动车辆安全检验和驾驶员考试及审验;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的核发和管理;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现管辖区道路总里程6412公里,其中高速公路322.6公里,机动车共135万辆,机动车驾驶员107万人。 江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理念,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指针,一手抓队伍建设,一手抓业务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01年被省政府评为“春运工作先进单位”;2002年被市政府评为“创建园林城市先进单位”; 2003、2004年连续两年荣获全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先进单位一等奖;2003、2004年连续两年被省交警总队评为“全省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先进交通警察支队”; 2006年被省公安厅评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成绩突出单位”;2006年被省人事厅、省安监局评为“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先进单位”。广大民警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年华,涌现出一批先进基层单位和先进个人。仅从2000年到2006年,共有2个中队被广东省公安厅评为“人民满意警队”,9个单位被江门市评为“青年文明号”单位,11名民警荣获省、市“优秀人民警察” 荣誉称号,67个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 205名民警荣获个人三等功,800多名民警荣获市局嘉奖、政府嘉奖和各类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展望未来,任重道远,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新起点。我们满怀信心,将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建一流队伍,实行一流管理,搞好一流服务,共创道路交通管理事业的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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